财务管理制度
2022-01-14 11:41:04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经济核算、投融资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集团经营业务的发展、IPO上市,提高中心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中心章程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实行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决策,“中心管理制”的财务管理体制。各中心总裁(副总裁级)管理,向集团实际控制人和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负责。

第三条财务管理是中心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集团财金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中心秘密。

第四条集团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即财金中心,下设财务部、金融部。财务部的人事组成:财务经理、会计、出纳。

中心总裁任命财务经理,需向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提交不少于三名候选者竞聘资料,由集团下发任命、调岗等文件。财务经理是集团中心的会计主管。

担任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中心的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会计、出纳岗位人数的具体设置,视集团的经营发展状况而定。

第五条集团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为了便于集团中心的管理,其相关职能由集团财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各中心现阶段不成立财务部门,视业务发展必要性而定。

第六条集团所有工作人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各中心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财务部职责范围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第二条建立健全集团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第三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集团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第五条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第七条参与集团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第八条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第九条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项目验收审核,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第十条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第十一条完成集团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十二条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第三章财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第一条票据

1、 票据的种类: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 制式的差旅费报销单;

(3) 制式的支出证明单。

2、 票据的报销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 制式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 制式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集团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集团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三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集团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财务部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五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六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七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八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九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条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1、资本金是集团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中心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2、 经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3、项目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中心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4、集团以项目股权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年计提分红支出,并计入成本。

5、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中心中心总裁批准后处理。

6、各中心对外承揽业务,按集团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金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金中心据此纳入各中心或有负债管理。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管理

1、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中心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2、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中心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3、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4、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5、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6、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中心总裁。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7、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中心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十二条长期资产管理

1、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中心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中心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中心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於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3、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4、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房屋、营业用房 30年

(2)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年

(3)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年

(4)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3年

5、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6、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中心总裁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7、无形资产指被中心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摊销。

8、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於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十三条收入管理

1、各中心的营业收入包括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中心损益的真实性。

2、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十四条成本费用管理

1、集团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中心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中心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2、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1)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2)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3、固定资产折旧费:指集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4、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於5年。

5、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6、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7、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由中心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8、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9、集团各项成本费用由财金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金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十五条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1、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1)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2)营业外收入是指与集团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3)营业外支出是指与集团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2、集团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弭补各中心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4)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於集团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十六条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1、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中心财务月报表应於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於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2、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1)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2)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集团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财务分析是集团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金中心应对集团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4、总结和评价集团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十七条会计电算化

1、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於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由财金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中心总裁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2、财务软体是用於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体。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体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体发展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3、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体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体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4、财务部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5、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金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四章工作岗位职责


第一条财务经理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具体领导集团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地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中心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2、组织制订财金中心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贯彻执行。 在中心总裁的领导下,拟订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交中心总裁层或董事会研讨制定。制度正式公布实施后,要积极向集团各部门和人员宣传、讲解,并随时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应向单位负责人或中心董事会报告。对制度执行中出现问题要及时总结,不断地提出修订意见和措施,以完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3、组织编制集团的财务预算等,经中心经理层或董事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4、会同集团内部各部门,定期组织实物资产的清点核实工作,加强对实物资产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开展财务预算完成情况的分析,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月、半年、年的预算情况和实际完成情况分析差异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或措施,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

6、参加集团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 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7、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心规章制度、损害国家和中心利益的,以及没有资金来源等的经济合同和协议,应拒绝执行,并向中心负责人报告。对重要的经济合同和协议,要积极参与拟订,加强事前监督。

8、负责向集团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集团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各项财务收支和盈亏情况,以便领导层进行决策,加强经营管理。要按照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都要经过认真审查,保证真实可靠。

9、承办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集团财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集团的收入成本,正确核算应缴税金并按时缴纳;若因核算原因造成税收少缴、漏缴,相关会计人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中心损失。

3、协助中心总裁编制有关财务计划或预算,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集团财务状况、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财务经理和集团管理层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中心参谋。

5、协助中心总裁,在其他部门和人员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期财务清查和资产清点核实,并及时对清查和清点核实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制有关说明;协助财务经理对清查和清点核实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协助中心总裁完成各项成本定额、费用标准的制订,并将制订的方案提交集团领导层讨论定案。

7、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8、完成董事长或中心总裁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办理现金支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中心财务制度的程序要求办理款项支付事项。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集团财务制度中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书面同意,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

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对于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5、完成集团实际控制人或中心总裁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借款及报销管理


第一条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中心财产。

第二条支出审批制度

 1、财务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财金中心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中心总裁签字(本制度另有规定除外)。中心总裁外出时,应授权财务部经理负责审签一般性、金额不大的款项支付;对于特殊性或金额较大的款项,财务部经理应请示集团实际控制人或中心总裁,经其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2、业务款项支出审批程序:申请部门根据合同、协议和经审批后的财务部付款计划内容,事先填好付款申请单由各部门负责人、中心总裁核准交财务部审核是否符合付款条件,再交集团实际控制人审批后,财务部方可付款。

第三条借款审批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中心总裁签批;持已批“借款单”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3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中心总裁签批;持已批“借款单”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应先填“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机器设备等单价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00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应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报中心总裁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借款手续。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5、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由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报中心总裁批准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支出完毕后2日内报账结清,当年度备用金借款不能跨年报账结清。

6、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7、借款出差人员回中心后三天内应按规定报账,报账后所欠金额两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两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中心总裁及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中心总裁。

9、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第四条佣金及业务用餐管理

1、集团采用项目负责制管理业务,需签署《项目责任书》,项目完工后需提交《尽职报告》,《财务报告》供集团财务部门核查由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做项目评估及人员评价等用。项目所有资料、财务、人事等需存档备案管理。重要业务完成后,对其负责人和主要跑办人员进行佣金奖励,具体金额由董事会商议决定。业务佣金支出的经办人原则上是由中总裁或其授权人。

2、业务佣金的支付:业务合伙人、集团员工业务费在贰万元以下的,由中心总裁审批、财金中心批准方可支付;如贰万元以上的,由中心总裁报请集团实际控制人审批、批准方可支付;伍万元以上的则须通过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才可支付。

3、员工因业务需要招待用餐,2000元以下必须事先说明请客对象、原因、标准,报部门经理批准,2000元以上必须经中心总裁或董事长请示。

第五条日常费用报销管理

1、集团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直属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每月发生的固定性费用支出,如电话费、房租、水电费等,由具体经办人填写制式单据和取得原始凭证(经办人员应在相关凭证上签字和注明经办时间),经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销。

6、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人力资源部及各中心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财务经理审核、中心总裁签字,财务人员按时发放。

7、交通费管理

(1)员工在市内办事原则上只能乘坐公共交通,如有急事需乘坐“的士”,应向办公室负责人事先报告并说明理由,报账时需附单注明日期、起止地点、事由、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2)私车公用的,采用每月包干的形式,具体金额由董事会商议决定。因长期、长途出差超出包干费用的,经报中心总裁审批后,报销出差期间油费。

8、差旅费管理

(1)集团员工外出公差须报请中心总裁批准,财务部方可办理差旅费借支和报销。

(2)出差费用及标准由董事会研究决定,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审定执行。

(3)出公差回来后,三日内报销费用并及时清帐。

(4)员工到本市以外区域履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助。

(5)员工出差依据需求,由部门经理提议选用何种交通工具,报中心总裁批准。

(6)出差期间,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住宿标准为150元/日; 其他员工住宿标准为150元/日。

(7)出差期间,餐补标准为每人5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10元/日(限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差)。

 (8)特殊情况下,实际报销金额超出标准的,需由部门经理阐明缘由,报中心总裁批准后报销。

第六条医疗费报销管理

1、因公致伤的员工,其治疗期内发全额工资,医疗费用按实际报销。

2、办理了医疗保险的员工,医疗费用由医保中心按规定给予补偿,因突发性疾病需住院治疗集团不再另行负担医疗费用。

3、未办理医疗保险的,经本人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审核,报中心总裁批准后,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集团可负担住院期药费(不含自费补品、药品)、治疗费及一次常规体检费80%费用(床位费每天限15元以下),但最高费用负担限额不超过壹万元。

第七条票据的报销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制式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制式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第八条补充说明

1、费用发生的过程中,原则上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参与执行,并相互监督和共同承担责任。

2、无底薪员工,同样按以上制度开展工作,业务佣金由董事会商议决定。


第六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一条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第二条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第三条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七章筹资管理

第一条筹资是财金中心根据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集团正常运转时从外部获取资金以达到集团经营目标的必要活动。筹资必须充分考虑集团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确保此项工作安全、有序并取得最佳效益。

第二条筹资的目的是打造共享时代、合伙经济的“经济共同体”,投资筹资策略必须以投资策略为依据,充分反映集团投资的要求。筹资时考虑以下因素,以投定筹、量力而行、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筹资成本、筹资管理的难度、中心筹资的期限、负债率和还债率等。

第三条筹资方式包括银行筹资、稀释股份、众创、众筹合伙人联合创业等。

第八章附 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负责修改、补充和解释。

第二条集团实际控制人、董事会委托财金中心依据本规定拟定若干具体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由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审批通过后颁发施行。

第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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